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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长沙11月18日电(向一鹏 邓慧 龙艳香)第二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会议暨初任培训18日在长沙召开,由湖南省司法厅新选任的98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集体亮相。此举旨在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,助推提升司法公信力。
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制度设计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实践的重要制度创新。自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,湖南省司法厅与湖南省检察院密切配合,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,开发应用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,率先在全国出台《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》,提升了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,增强了监督效果。2016年至今,省市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和活动共2205次、参加人数达5371人,有效助推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。
本次换届选任的98名人民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,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,在知识、能力、阅历等各方面都有自己的优势。会上对新任人民监督员进行颁证,人民监督员还进行了集体宣誓。
法律教师郑谊英第二次被选任为人民监督员。“过去5年,我个人参与了多次案件监督,我觉得作为人民监督员,首先是要有一颗公正的心,然后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。”郑谊英表示,今后5年,自己一定扛起监督责任,尽能力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。
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指出,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质上是帮助检察机关依法履职、监督司法,人民监督员要引导检察官强化监督意识、主动接受监督。“人民监督员要敢于监督,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,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,为依法治国和法治湖南建设做出更大贡献。”
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、厅长范运田表示,人民监督员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切实增强法治意识,提升法律素养,根植法治信仰,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好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助推司法公正,不断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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